按照国资委的要求和《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工作制度》(中铁建财[2005]103号,以下简称《制度》)的规定,各单位需报送2006年度清产核资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工作情况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各单位应按照《制度》规定对清产核资账销案存资产进行严格管理,对销账资产积极清理、追索,保存好合法的证据,并按程序进行处置和销案。
二、 各单位在总公司财务部网站上下载并填报《2006年度账销案存资产清理情况表》,同时报送账销案存资产备查簿的电子版。
三、 各单位须报送经中介机构审计的《企业2006年度清产核资账销案存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》,专项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:对账销案存资产管理的组织情况;账销案存资产年度清理、追索情况;清产核资销账资产的累计处置收入情况;账销案存资产销案金额和程序执行情况;各级单位清产核资档案建立和管理情况;对销案资产损失原因分析及责任追究情况;对金额超过100万元账销案存资产的管理和销案的逐项情况说明;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。
四、 请各单位于2007年3月 15日前将书面材料报送至总公司财务部,同时附报电子文档。
总公司财务部联系人:汪兆启 邓凯
联系电话:010-51888831、51886451
电子邮箱:dengkai@cncwb.com
传 真:010-51888741
二〇〇七年一月二十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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