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,中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司派出第二督导组,到“2005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单位”——总公司管理学院检查继续教育培训工作,称赞该院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组织严密、管理严格、资料齐全规范,培训效果好。至此,总公司驻京单位1327名中、初级会计人员完成了今年国管局规定的继续教育培训任务。 会计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培训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赋予的权力,也是今年财政部新颁布的《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》的规定和要求。为适应企业改革发展的需要,提高会计人员的财务管理水平、风险防范能力,明确会计法律责任,增强财务监控与会计信息利用能力以及补充财务会计知识,总公司财务部和财会学会精心组织,召开培训部署会,确定2005年8月15日至9月12日在总公司管理学院举办五期培训班,另三期面向企业、服务基层,分别为中铁十六局集团二、三公司送教上门培训。该班聘请石家庄铁道学院经济管理分院李志远、李素英副教授重点讲授了《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》、《新旧会计制度•税收政策精要比较与协调》课程,聘请总公司财务部曹锡锐、冀涛、黄健民三位高级会计师,结合总公司实际讲授了《新会计制度下的企业财务管理》、《财务集中管理与财务风险控制》和《国有资产管理有关问题》。培训期间,总公司管理学院实行“五统一”,即:统一教学内容、统一规定教材、统一培训时间、统一要求作业、统一发给培训证明,做到执行国管局的规定不走样,培训时间、教学内容和质量不降低,严格要求和管理不放松。 通过培训,会计人员较好地掌握了五门课程的基础理论和实务要领,学到了新知识,懂得了操作方法,掌握了基本要领,为提升会计人员的财务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奠定了较好的基础。 |
